项目类型 |
项目简介 |
项目数量 |
涉及专业与产业方向 |
2023年7月批次 |
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 |
项目申报人为计算机、电子信息工程、人工智能、力学、物理学等相关专业负责人或骨干教师,申报院校提供基地建设场所及实验室基础配套设施,满足基地正常开展各项合作交流等事宜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基地建设为重点实验室或校方重点支持单位。 |
5 |
计算机、电子信息工程、自动化、机电一体化、嵌入式、物联网、移动互联、人工智能、力学、物理学等 |
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建设 |
面向计算机、软件工程、人工智能、嵌入式、物联网等专业领域,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的研究与实践,企业将提供资金和实验室软硬件设备资源,建立与该领域相关的新工科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体系,形成可推广的新工科建设改革成果。 |
5 |
计算机、软件工程、人工智能、嵌入式、物联网、智慧应用等 |
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|
合作高校须提供学生创新创业场地,建设创客空间,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,形成可推广、可共享的高校创新创业改革成果。项目申报人须为“嵌入式、物联网、智慧应用、人工智能”等领域的相关院系或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团委等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的学院或部门。 |
5 |
智慧应用、人工智能、物联网等领域的相关院系或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团委等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的学院或部门 |
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|
面向云计算、大数据、智慧应用、人工智能、嵌入式、物联网等领域,建立适应行业需求和社会发展的课程体系,支持设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,拟支持的方向和课程如下:嵌入式系统与应用、物联网技术与应用、无线传感器网络、RFID应用技术、智慧应用开发、人工智能、智能科学、机器视觉等。 |
25 |
云计算、大数据、智慧应用、人工智能、嵌入式、物联网等 |
师资培训 |
围绕当前的产业技术热点,协助提升一线教学教师的技术和课程建设水平。围绕人工智能、智慧应用开发、嵌入式与系统软件开发、物联网应用开发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软件工程、电子信息工程、物理学、力学等相关专业负责人或骨干教师举办师资培训与课程建设研讨班。培训内容主要以公司优势资源为主题,顺应目前先进技术发展。优先考虑上述领域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。 |
25 |
人工智能、机器学习、嵌入式技术、物联网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软件工程、网络工程、自动化、信息与计算科学、电子信息工程、力学等 |
2021年5月批次 |
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|
面向云计算、大数据、智慧应用、人工智能、嵌入式、物联网等领域,建立适应行业需求和社会发展的课程体系,支持设立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, 拟支持的方向和课程如下:嵌入式系统与应用、物联网技术与应用、无线传感器网络、RFID及条码应用技术、Android智慧应用开发、人工智能、智能科学、机器视觉等。 |
20 |
云计算、大数据、智慧应用、人工智能、嵌入式、物联网等 |
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建设 |
面向计算机、软件工程、人工智能、嵌入式、物联网等专业领域,支持高校开展新工科的研究与实践,企业将提供资金和实验室软硬件设备资源,建立与该领域相关的新工科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体系,形成可推广的新工科建设改革成果。 |
5 |
计算机、软件工程、人工智能、嵌入式、物联网、智慧应用等 |
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 |
企业提供软、硬件设备或平台,在合作高校建设联合实验室和实践基地,并开发有关的实验教学资源,提升实践教学水平。申报院校提供基地建设场所及实验室基础配套设施,满足基地正常开展各项合作交流等事宜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基地建设为重点实验室或校方重点支持单位。 |
5 |
计算机、电子信息工程、自动化、机电一体化、嵌入式、物联网、移动互联、人工智能、力学、物理学等相关专业负责人或骨干教师 |
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|
合作高校须提供学生创新创业场地,建设创客空间,建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,形成可推广、可共享的高校创新创业改革成果。项目申报人须为“嵌入式、物联网、智慧应用、人工智能”等领域的相关院系或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团委等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的学院或部门。 |
5 |
智慧应用、人工智能、物联网等领域的相关院系或教务处、学生处、团委等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的学院或部门 |
师资培训 |
围绕当前的产业技术热点,协助提升一线教学教师的技术和课程建设水平。围绕人工智能、智慧应用开发、嵌入式与系统软件开发、物联网应用开发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软件工程、电子信息工程、物理学、力学等相关专业负责人或骨干教师举办师资培训与课程建设研讨班。培训内容主要以公司优势资源为主题,顺应目前先进技术发展。优先考虑上述领域骨干教师或专业带头人。 |
10 |
人工智能、机器学习、嵌入式技术、物联网工程、计算机科学与技术、软件工程、网络工程、自动化、信息与计算科学、电子信息工程、力学等 |